事项大类:法制事务事项
受理渠道:行政复议机关
管理服务对象: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法规处
复议听证(依申请)是行政复议机构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进行审理。
1.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对重大、复杂的案件,提出听证申请的应提供A12018《复议听证申请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