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大类:法制事务事项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管理服务对象: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征管科技处
延(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审批是指被处罚对象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被处罚对象(当事人)申请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和〈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11〕122号)全文
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审批→税务机关发放通知书。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限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不收费
12366-2
该事项不能在电子办税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