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大类:法制事务事项
受理渠道:稽查局
管理服务对象: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法规处
听证延期处理是指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以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耽误提出听证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申请。
无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6〕190号)附件一第五条第二款。
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对于符合的,税务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处理意见;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不收费
12366-2
该事项不能在电子办税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