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大类:纳税服务事项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管理服务对象:自然人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征管科技处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地税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1.纳税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完税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重要提示:
1.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还应提供购买方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