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大类:纳税服务事项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管理服务对象:自然人
全省通办:是
省局主管处室:征管科技处
自然人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由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变更。
1.DJ025《变更自然人登记申请表》原件
2.纳税人身份证件原件
重要提示:
1.变更自然人非唯一信息的还应提供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