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大类: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管理服务对象: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税政一处
1.《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原件
重要提示:
1.(首次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或纳税人的土地税源及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提供)还应提供不动产权证或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