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单位或个人从事防疫病虫害防治业务所取得收入征免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发[1994]013号)的有关规定:“单位或个人从事农业、林业、渔业的病虫害防治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凡从事非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防治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因此,白蚁防治不属于病虫害防护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