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局管辖的至2016年12月31日止,欠缴地方税收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个人),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予以公告。
说明:走逃、失踪和其他查无下落的欠税人由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另行公告。
附件: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名单
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
2017年1月11日
文档附件: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局管辖的至2016年12月31日止,欠缴地方税收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个人),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予以公告。
说明:走逃、失踪和其他查无下落的欠税人由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另行公告。
附件: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名单
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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