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横琴地税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筹划、有序组织、稳步推进,认真开展环保税准备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建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落实工作安排和具体分工。二是加强沟通,参加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和市环保局三部门联合召开的联席工作会议,研究探讨建立工作机制、交接档案资料、开展宣传培训等事项。三是主动履职,推动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代新区管委会草拟《关于印发珠海横琴新区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四是认真核实,逐户做好排污费缴费人基础信息核实,做好环保税纳税人信息初步识别并建立名册。五是广泛宣传,在办税厅放置环境保护税法宣传册,给初步识别为环保税纳税人进行初期辅导,讲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