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务五公开 > 结果公开
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2016年工作总结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03-13 14:11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 字号: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横琴新区地税局在省地税局党组和新区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新区、自贸区发展,坚持以依法组织收入为中心,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全面推进税收征管、纳税服务、队伍建设、党廉建设的创新发展,为横琴自贸区建设和地税事业的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积极谋划发展新思路

我局围绕自贸区发展大局,深入借鉴港澳经验,紧扣自贸区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常态,制定了深化自贸区税收改革创新行动计划,确定了“三个定位”的总体思路,即“创新发展的改革先行地、数据管税的协同共治区、衔接港澳的开放新平台”,明确了“三个实现”的工作目标,即“实现纳税遵从最大化,实现税收干预最小化,实现税务服务最优化”,从探索“大数据下纳税遵从管理”模式打造“互联网+”办税服务体系,推行与国际接轨的大数据风险管理,实行“3+N”清单化,打造国地税12366深度合作品牌,探索衔接港澳的“扁平化”机构设置,建立适应自贸区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等九个方面对改革创新工作进行了系统性、前瞻性的科学规划。

(二)服务大局实现新作为

一是圆满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横琴新区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提高征管工作质效,多管齐下,依法依规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全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71.9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收6.5亿元,同比增长10.0%。。二是积极为地方党政建言献策。加强横琴经济与税收分析,全面掌握新区税收状况和税源动态,横琴产业发展、金融行业税收分析、特殊人才奖励、社保欠费等7份调研分析报告获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三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和各税种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的监控、分析和预测。所得税征管工作实现了5100%

(三)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

1.打造自贸区纳税便利化特色样本

全国首发纳税便利化指数。对标发达国家及港澳地区,纳税便利度指数得分90.84分,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纳税便利化指数作为横琴自贸片区创新实践案例上报广东省自贸试验区办公室。全国首创V-Tax远程可视自助办税系统。通过实时音视频远程交互,实现跨境跨省跨市跨区办税,打造“全业务、全天候、面对面、类前台”的新型办税服务模式,彻底解决了让纳税人“零跑动”的难题。全国首创“智税宝”智能导税创客平台。以众包互助、智库分享、威客激励,倡导“人人都当导税员、人人都是税务创客”,积极引入港澳及内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等税务专家社会智库力量,打造税收交流平台,累计发布各类热点问答6000余条,回复率100%

2.构建“大数据下纳税遵从”管理模式

探索建立纳税遵从指数体系。借助数据应用等手段,构建6大类57个纳税遵从度评价指标和15个纳税遵从度指数,搭建纳税遵从度评价指标分析展示平台,分类个性化推送纳税人涉税风险提示,帮助纳税人有效规避风险。推行“3+N”简政放权业务清单。推行权力、责任、考核“3纵”清单,以及先办理后补正、以申报代备案、A级纳税户先退税后监管、简易注销互认等“N横”清单,实现先办理后补正事项6107项。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我局于2016109日在管理一科加挂“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管理科”牌子,积极承担上级关于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引导企业建立税务风险内控体系组织税务专家团队为大企业开展个性化服务。推进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联合横琴国税、工商、商务局等部门,建立纳税遵从档案,深化拓展“税融通”合作等守信激励。强化失信商事主体的重点监管、失信信息公示等惩戒措施。

(四)依法治税得到新推进

一是深化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2015年开始,新区局积极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经自主申报、综合评审、实地核查、差额确定、公示等程序,被省局命名为首批“广东省地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2016年以来,我局按照示范基地建设要求,不断提升依法治税工作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联合新区国税局制定营改增试点工作计划分解表,把“营改增”工作列为重点督办事项,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政策,共受理房产交易契税申报109宗,减免契税208.62万元;减免增值税26.43万元。9户企业办理横琴新区15%税率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配合落实港澳个税差额补贴及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工作的实施。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达到100%,享受营业税免征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户数超过96%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规范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决定程序,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确保政令畅通;建立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订依法行政培训计划,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干部培训计划。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五)税收共治开创新局面

一是推进国地税深度合作。我局于20168月被确定为第二批广东省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创建单位。国地税合作的工作获得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批示肯定9次。全面落实合作项目,对照合作规范2.0和合作规范3.0,逐条做好任务分解和落实,51项合作项目中37个基础合作项目和14个创新合作项目已经全部100%落实,并将进一步深化实施。打造“12366”深度合作品牌。在全面落实合作规范的基础上,创新打造“12366深度合作品牌”,努力创造自贸片区国地税合作“横琴样本”。二是探索粤港澳跨境合作。率先实现港澳跨境便利化办税,与澳门、香港、横琴三地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签订《税银合作跨境办税服务项目协议》,在澳门中行和澳门工行开设办税服务点,实现远程可视自助办税,携手银行完善涉税业务导办链条,为港澳纳税人营造全方位的跨境办税服务环境。三是多部门联合激励和惩戒。推行纳税遵从合作化,与大企业纳税人签订纳税遵从合作协议。向社会公告年度纳税遵从化指数高的纳税人名单,提供“税融通”银行贷款服务、税务专家服务等更便利的办税服务。共享失信企业信息,联合横琴各部门,制定联合惩戒办法,创新性推进失信行为分类,区别惩戒不同失信行为

(六)纳税服务得到新提升

一是升级“粤港澳融合无差别”特色服务。组建 “港澳企业税务顾问”团队,提供包括粤语、英语、葡语等多语种的无障碍、个性化办税咨询涉税服务。举办“点单式”的培训辅导20余场,满足港澳纳税人个性化涉税服务需求。在横琴创业谷举办了4场专题培训,发放了1200余份税宣资料。二是深化便民办税。落实“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在办税厅设置了联合导税台和联合领导值班岗,主动了解纳税人需求,为纳税人提供辅导指引服务。2016年以来,受理承诺事项6万余宗,100%限时办结;提供7×24小时无限制预约服务超过300小时,延时服务累计达310小时。电子纳税覆盖辖区99%以上的企业,税务登记办理时间缩短近50%,公告文书送达提速60%三是扩大税宣影响力。拓展税宣阵地,持续擦亮横琴地税税宣品牌,主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40余次,在《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刊登专题宣传报道近20篇,被新华网、新浪网、凤凰网、南方网等多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知名商业网站(客户端)转载超过280次,收到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七)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打造适应自贸区发展的人才队伍构筑队伍建设3大体系。

一是工作管理体系。深化绩效管理提升工作执行力,围绕解决工作开展状况难跟踪、工作量难以统计、工作任务多头布置等问题,将绩效指标工作、阶段重点任务和督查督办工作纳入“工作行为优化体系”,打造督查督办与绩效管理有机融合、同步运转的工作平台,通过对工作任务的监控、管理和分析,指导部门和个人优化工作行为。二是人才培育体系。人才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新区局实施“项目+人才”的培养模式,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举办干部知识分享的业务课堂13。目前,区局人员硕博士学历占46.8%,“三师”资格占23.4%1人入选总局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1人入选省局大比武纳服类别第1名。三是文化建设体系。建设办公场所文化长廊,编印“海琴”文化宣传册,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建设文化阵地,定期推送动态信息,开展业务沙龙,青年志愿者及文化团队活动等,提升队伍的活力和凝聚力。

(八)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两学一做”学习专栏和开展微信群学习活动,开展五大发展理念、“两学一做”等专题党组中心组学习6次,邀请市委党校领导专题讲座,开展党组成员和支部书记上党课,深化“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活动”的廉政文化创建。二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涵盖区局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主要负责人等四大责任类别、21项责任要求和61条具体责任的主体责任清单,以及包含纪检监察6项责任要求20条具体责任的监督责任清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明确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定位。三是加强基层党建。抓好党建创新项目,打造“互联网+民心”基层党组织。落实《广东地税机关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做到“10个情况清”。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党组成员基层联系点制度,实行支部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坚持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四是构建廉洁政务体系。推进政务运行标准化,以清单化实现简政放权自贸区业务流,梳理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8大类63项的权力清单;对应厘清责任清单,明确征纳双方责任,准确划分权利义务,实现精确化明责、严肃化问责;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制定绩效清单105项,使责任清单有效落实五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严禁超标接待;严格落实经费、车辆、采购等有关制度,厉行勤俭节约;精简文件会议;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办公室的面积规定,规范执行政府采购审批。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相关文章
  • 相关下载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