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分多次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选择其中一次按“国税发〔2005〕9号文”第二条的规定办法计税;其余部分奖金应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